發(fā)布時間:2020/06/24 10:40:58 來源:易學仕專升本網(wǎng) 閱讀量:2788
摘要:湖北師范大學2020年專升本招生簡章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6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0 年普通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 號)精神,結合我校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yè)培養(yǎng)目標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招生對象
1.高職高專應屆畢業(yè)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能如期畢業(yè)(以下簡稱“普通考生”)??忌厴I(yè)院校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獨立設置的高職高專院校以及舉辦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教育的成人高等學校,下同。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報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yè)生專升本專項計劃”的考生(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考生”),應是符合“普通考生”報考條件,且經(jīng)扶貧部門確認并錄入全國扶貧開發(fā)信息系統(tǒng)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3.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 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能如期畢業(yè),服役期間未受過處分;或 2019 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yè)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飘厴I(yè)證,服役期間未受過處分。其中,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可申請免試就讀我校的一個普通專升本招生專業(yè)。
(二)報名條件
考生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修完普通高職高專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課程,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yè);身體健康。
二、招生計劃
2020 年,我校有國際經(jīng)濟與貿易等 22 個本科專業(yè)招收“專升本”考生,招生計劃共 1180 人。各專業(yè)具體招生計劃詳見《湖北師范大學2020年普通專升本各專業(yè)招生計劃》(附件 1)。報名、審核結束之后,考試之前,我校將根據(jù)報名情況適當調整有關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當學校專項計劃報考總人數(shù)不足專項計劃數(shù)而出現(xiàn)專項計劃空余的,空余計劃將調整至普通考生計劃使用。調整情況將在湖北師范大學教務處官方網(wǎng)站公布。
三、報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 年 6 月 28 日 8:00 至 7 月 1 日 23:00。
2. 湖 北 省 高 等 學 校 普 通 專 升 本 報 名 平 臺 網(wǎng) 址 :http://zsb.e21.cn。具體報名流程請登錄報名平臺查看《考生須知》。
3.學校代碼:10513
4.報考專業(yè):考生報考我校專業(yè)原則上應與專科階段學習專業(yè)相關,請考生參考《湖北師范大學 2020 年專升本報考專業(yè)對應一覽表》(見附件 2)。
5.注意事項:
①符合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從“普通考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三種類型中選擇其中一種類型報考。
②每名考生限報一所高校的一個相關本科專業(yè)。
③報名期間可查看分校分專業(yè)報名情況,并可在審核前修改志愿。
(二)資格審核
1.考生填報志愿結束后,學校將對考生的志愿信息進行審核,7 月 2 日考生登錄湖北省高等學校普通專升本報名平臺查看志愿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可以于 7 月 3 日 8:00—17:00 期間更正一次志愿信息。
2.志愿審核確認通過的考生可在 7 月 5 日 8:00 至 7 月10 日 18:00 登陸我校教務處官方網(wǎng)站專升本信息服務平臺(http://jwc.hbnu.edu.cn/zsb)提交審核材料,并在線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按規(guī)定時間登陸我校專升本信息服務平臺提交審核材料或逾期未繳納報名考試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報名考試費繳納后,無論參加考試與否,一律不再退費。
3.考生應該提交如下審核材料:
(1)普通考生和建檔立卡考生:
①《2020 年湖北省高校普通專升本報名申請表》掃描件;
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③??飘厴I(yè)證掃描件;
④“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⑤??齐A段所學課程成績單教務處蓋章掃描件。
(2)退役大學生士兵:
①《2020 年湖北省高校普通專升本報名申請表》掃描件;
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掃描件;
③??飘厴I(yè)證掃描件;
④“學信網(wǎng)”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⑤《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掃描件;
⑥《退出現(xiàn)役證》掃描件。退役大學生士兵申請免試入讀普通“專升本”的,另外需提供《湖北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確認表》(附件 3)、個人立功受獎登記表、立功獎勵證書等掃描件(詳見附件 6)。
4. 根據(jù)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學校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生、考試、錄取、報到等工作全過程,考生必須誠實守信,對其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真實性負責。在整個專升本各工作環(huán)節(jié),一旦發(fā)現(xiàn)考生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一律取消考生報名、考試、錄取等資格,并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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